一、商标权著作权答辩规定是什么?
商标权著作权答辩规定是需要围绕着要求对方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进行答辩。然后要求赔偿自身受到的在被侵权过程中的一切损失,在诉讼过程中主张侵权人作出相应的赔偿,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私下解决一定要合理合法。在面临商标侵权的纠纷时,首先应该根据法规解释界定对方的行为是否为侵权。法律对侵权行为做出了明确的界定,要构成侵权该商标必须是注册过后,受法律保护的;
另外,侵权人对受法律保护的商标做出了侵害的行为如:
仿制、复制、销售等;并且,侵害人作出侵权的行为有故意的动机。满足以上三个条件,才能存在商标被侵权的事实。
在确认商标被侵权的犯罪事实存在过后,则需要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处理纠纷的应对办法。
一般在面对此类纠纷有三种方法可供选择:
1、首先最简单的就是与侵权人进行谈判协商,要求对方停止侵权的一切行为,并赔偿自身在被侵权过程中的一切损失。这种方法的优点是最简单省事,但相对来说,由于这种方法缺少执法机关以及政府的压力,侵权人可能不会理会被侵权人提出的合理主张。
2、所以,第二种方法就是向工商部门检举投诉这种侵权行为,并请求工商部门强制处理侵权人的侵权商标,但是这种方法虽然能有效率停止侵权行为的进行,但是受到侵权的损失却不大可能得到赔偿。
二、著作侵权案件当中的举证责任是怎样的?
在商标侵权案件中,原告首先要明确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所规定的侵权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然后针对各种侵权行为确定侵权行为人,侵权具体形式,侵权商品的数量,侵权行为(或侵权商品)的准确发生地点。应当承担的举证责任有:
(1)被侵权人在先权利证明(包括商标注册证等);
(2)被请权人产品样本;
(3)侵权产品样本;
(4)购买侵权产品证明(如发票等)
(5)为各种侵权商标或者侵权商标商品及包装进行印制、仓储、运输、邮寄等行为的单据。
被告针对原告的指控和提出的证据提出质疑,可以以该注册商标已被商标局依职权撤消,自行注销,与原告签订的商标许可使用合同或者商标转让合同等证据,来反驳其并未侵犯原告的商标专用权。
在当代的社会,目前如果存在着商标侵权行为或者是著作权侵权行为的话,那么是可以通过答辩的方式来进行解决的,并且在答辩过程当中需要写清楚答辩的一些要点,比如说,要求对方立即停止这样的一种侵权行为。书面的答辩状是需要提交给人民法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