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东死亡后股份继承程序是什么?
股权继承的程序如下:
1、自然人股东死亡后,除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
2、继承人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3、有遗嘱的,按照遗嘱;
4、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5、没有遗嘱和遗赠协议的,确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来按比例继承。
二、怎么解决公司股权继承纠纷?
1、小股东救济制度。
如果继承人是小股东,一旦小股东受到大股东、老股东的不当排挤和压迫,可以援引《公司法》规定的查账权、退股权、解散公司诉权,以寻求公平合理的救济途径。除了上述救济途径,可以要求大股东以公允价格购买小股东的股权。
2、大股东维权方案
有限责任公司是基于股东之间的相互信任设立的,由于继承人继承股东身份,很有可能发生继承人与原股东不合的问题,以下几种救济方法:
(1)继承人将股份转让给其他股东,退出公司。
(2)控股股东可以借助于表决权优势通过股东决议解散公司,并进行清算。
3、如果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可以申请法院强制解散公司。
这样,既可以原则上确认股东资格作为继承财产的法律属性,承认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的权利能力,又允许公司章程作出相反的规定限制股东资格的可继承性。
三、股权继承该怎么办理?
如果公司股东为两个以上,则应参照《公司法》关于股权转让的规定,按以下程序继承股权:
第一,公司全体股东召开股东会,按照公司章程关于股东表决方式和表决权的规定,对是否同意继承人受让死亡股东的股权作出决议。如果有股东不同意转让,则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该购买死亡股东的出资,所得转让费作为死亡股东的遗产由其继承人继承。如果其不购买该项转让的出资,则视其同意转让。
第二,由公司将继承人(股权受让人)的姓名、住所及受让的出资额记入公司股东名册。
第三,修改公司章程。
第四,到公司登记机构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至此,股权的继承程序完成。
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拥有公司的股权,需要办理股权转让手续,到工商行政部门填写股权变更申请书,将被继承人的姓名改为继承人的姓名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