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厦门办居住证明的要求是怎样的?
(一)、办理条件
在本市办理暂住登记 ,并实际连续居住满6个月以上 ,且在居住地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 之一 的流动人口
(二)、办理材料
1、申领人要出具有效登记凭证或暂住证;
2、填写《福建省居住证申领表》;
3、申领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4、根据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的条件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
二、居住证明怎么开?
1、本地户口居住证明分为两种类型:农村户口和城市户口
2、农村户口:到村委会找村支书,让他给开一个居住证明
3、城市户口:到居委会找居委会主任,让他给开一个居住证明
三、居委会能开具的证明包括哪些?
1、居民在社区居住证明(含异地享受社保、迁移户籍等);为中小学生参加社区实践活动出具证明;为申请各类救助、援助、补助的困难家庭出具经济困难证明;为无档案人员办理一孩、二孩《生育服务证》证明;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2、应征新兵入伍政治审核鉴定意见;为长期卧床参保患者出具亲友代购药品委托证明和长期卧床证明;为社区无档案违法生育对象出具收入情况证明。
3、出具见义勇为证明材料;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无民事行为能力证明、监护关系证明、近亲属关系证明、死亡证明;出具收养人委托证明,收养人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生父母有特殊困难证明,收养状况证明。
4、出具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工程证明;妇女、儿童救助家庭困难证明;执法文书留置送达证明;将住宅改为经营性用房证明。
居住证明可以到居住地的居委会去开具,提供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和房屋的产权证等即可,如果居委户拒绝给开具居住证明要问明原由,到街道办事处去反映问题,寻求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的帮助,从中调解顺利开出居住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