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肥市律师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是什么?
一)计件收费。
(一)代理刑事诉讼案件。
1、刑事诉讼案件分阶段收费:
(1)侦查阶段1200-8000元/件。
(2)审查起诉阶段1200-8000元/件。
(3)审判阶段1200-15000元/件。
2、担任刑事自诉案件被告人的代理人或刑事案件被害人代理人的,按上述标准酌减收费。
3、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参照代理民事诉讼案件的标准收费。
(二)代理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案件。
1、不涉及财产关系或争议标的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的,每件收费基本代理费1000-8000元;
2、涉及10万元以上财产关系的,除收取基本代理费外,另按争议标的大小、分段累计收费:
10万元以上——50万元部分(含50万元)4-6%。
50万元以上——100万元部分(含100万元)3-5%。
100万元以上——500万元部分(含500万元)2-4%。
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部分(含1000万元)1-3%。
1000万元以上1-2%。
(三)代理刑事、民事、行政二审、重审和再审案件、刑事死刑复核案件的,执行一审收费标准;但代理一审后再代理二审、或代理二审后再代理重审、或代理一审、二审后再代理再审的,按一审标准酌减收费。
二)计时收费。
律师办理上述法律事务,律师事务所可以实行计时收费,具体标准如下:
(一)每小时60-1200元,不足1小时超过30分钟的,按1小时计算;不足30分钟的,不收费。
(二)计算工作时间是律师办理法律事务的有效工作时间,包括接待委托人法律咨询,向委托人了解案情、调查取证、查阅案卷、起草诉讼文书和法律文件,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出庭应诉、参与调解和谈判,代办相关手续以及办理其他相关法律事务的时间,具体如何计算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律师在输法律事务时,花费在旅途上(包括在同一城市内)的时间,以一半计时。
二、律师代理哪些案件行政府指导价?
(一)代理民事诉讼案件;
(二)代理行政诉讼案件;
(三)代理国家赔偿案件;
(四)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和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
(五)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事实上,无论在合肥还是在其他城市,政府可以对律师事务所的收费标准制定相应的指导价,可是,各地方政府部门都没有强制性的规定律师的收费标准,具体的收费标准,还是只能在政府规定的范围内,由当事人和律师当面协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