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查起诉阶段要求调取讯问监控可以吗?
审查起诉阶段可以要求调取讯问监控,但只有以下存在录音录像的情形,才有可能被调取监控:
(一)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
(二)致人重伤、死亡的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犯罪、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案件;
(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包括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犯罪案件;
(四)严重毒品犯罪案件,包括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非法持有毒品数量大的,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情节严重的,走私、非法买卖制毒物品数量大的犯罪案件;
(五)其他故意犯罪案件,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
二、审查起诉阶段可以讯问哪些犯罪嫌疑人?
1、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对下列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
(1)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事实、是否有逮捕必要等关键问题有疑点的,主要包括:罪与非罪界限不清的,是否达到刑事责任年龄需要确认的,有无逮捕必要难以把握的,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前后矛盾或者违背常理的,据以定罪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重大矛盾的;
(2)案情重大疑难复杂的,主要包括:涉嫌造成被害人死亡的故意杀人案、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以及其他可能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在罪与非罪认定上存在重大争议的;
(3)犯罪嫌疑人系未成年人的;
(4)有线索或者证据表明侦查活动可能存在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等违法犯罪行为的。
2、检察人员讯问犯罪嫌疑人前,应当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1)全面审阅案卷材料,熟悉案情及证据情况;
(2)掌握与本案有关的法律政策和专业知识;
(3)针对犯罪嫌疑人的心理状态和案件整体情况做好应对预案和相关准备,必要时应当听取案件侦查人员的意见;
(4)制作讯问提纲。
侦查人员在询问严重毒品犯罪案件、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等刑事案件的涉案者时,需要对询问的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对于此类案件,公安机关侦查结束之后,检察院记挂在审查期间,可能会要求调取讯问监控,以此来判断是否存在严刑逼供等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