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案件是不是一定会判刑
刑事案件不一定会被判刑。一个人或者单位进入刑事案件程序的身份,只涉嫌犯罪。经侦查、起诉、审判,认为不构成犯罪的,不判刑,宣告无罪。如果被认定构成犯罪,将被判刑。与此同时,除不认为是犯罪外,还有几种情况不追究刑事责任:
1、犯罪已经过了追诉期限。
2、经特赦免除刑罚。
3、侮辱罪、诽谤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罪,只有通知才能处理,不予理会。因此,不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不追究刑事责任。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等法律规定免除刑事责任。因此,刑事案件不一定会被判刑。
刑事案件不一定要判刑。不是所有的刑事案件都要判处刑罚,对于一些犯罪情节轻微的刑事案件,可以免予刑事处罚,然后再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因此刑事案件不一定要判刑,对于一些犯罪情节轻微的,是可以免予刑事处罚的。
二、刑事案件需要多久能开庭审理
法院开庭审理的时间一般为二个月,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一般刑事案由检察院移送法院,检察院应当在一个月以内移送,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构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刑事案件不一定会判刑,要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决定。公安机构将刑事案件移交给检察院,检察院会在两个月内向法院起诉,若是遇特殊的情况,可以适当延长,但是不能超过三个月。刑事案件与民事案件有所不同,民事案件可以调解,但刑事案件不可以进行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