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侵权民事责任形式有什么 著作权侵权民事责任形式有什么区别

法律专题2023-10-22 07:35:10佚名

著作权侵权民事责任形式有什么 著作权侵权民事责任形式有什么区别

一、著作权侵权民事责任形式有什么?

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著作权侵权的责任形式是:

1、民事责任,主要包括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

2、行政责任,主要包括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行政罚款等;

3、刑事责任。侵权人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侵犯作权或者与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金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而支付的合理费用。

二、可以仲裁解决著作权侵权吗?

(1)著作权侵权纠纷仲裁主要用于处理著作权合同纠纷。在履行著作权合同过程中,如果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双方当事人可以向著作权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2)申请仲裁必须自愿达成书面的仲裁协议,否则,仲裁机构不予仲裁。

(3)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4)仲裁裁决具有法律强制力,双方当事人应当履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发现仲裁裁决违法时,有权不予执行。

侵犯著作权的民事责任形式是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发生著作权侵权后,可以通过仲裁的方式解决争议,需要向仲裁庭提交仲裁申请书,通过仲裁庭的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和解的,需要签订和解协议,若不愿意达成和解,由仲裁庭主持,对侵权行为进行仲裁。

本文标签: 民事责任  著作权  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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