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方涉嫌重婚居委会会管吗?
重婚不属于居委会的管辖范围,发现男方涉嫌重婚的,应该到公安机关报案。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十五条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法律、司法解释或者其他规范性文件对有关犯罪案件的管辖作出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涉嫌重婚可以宣告缓刑的情形有哪些?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三、重婚罪的定罪证据有哪些类型?
只要能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可作为证据使用,常见的证据类型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四、重婚罪的定罪证据需符合哪些要求?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五、重婚是无效婚姻吗?
重婚是无效婚姻,根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在司法实践中,各单位都有自己的管辖范围,对不属于自身管辖范围的事宜无权直接处理,如果重婚案件中的受害人向居委会举报了重婚行为,居委会也应该报警处理,因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检举揭发违法犯罪行为,不过重婚属于可公诉可自诉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