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签拆迁协议的情况下房屋被村委拆除,只拿到500的补偿是合理的吗

法律专题2023-12-19 22:39:32佚名

没签拆迁协议的情况下房屋被村委拆除,只拿到500的补偿是合理的吗

这段时间,有一些农民朋友咨询时说:“没有签署拆迁协议的情况下房屋就被村委拆除了,只拿到了500元至600元的房屋补偿,是否合理?能否提高补偿?”再结合平常我们头条号的评论来看,这样的情形较为常见。如果说拿着500-600元/平的补偿,要进城买房,这几乎是痴人说梦。难怪农民朋友对这个补偿心中不满了。

今天,拆迁律师团就为有相关疑问的农民朋友进行分析解答。可以告诉大家,上面咨询问题中所说的情况属于村委违法拆迁。

从我们接到的咨询来看,村委组织拆房的情况并不少见,并且存在曲解政策、压低补偿的情况。可以说是拆迁当中比较常见的乱象,咱们农民朋友要特别留意。

没签补偿协议的情况下房屋被村委拆除,属于拆迁流程违法

从拆迁法律及国家相关政策来看,征地拆迁都必须遵循“先补偿后搬迁”的征收原则和程序。意识就是说,在农村拆迁时,应当先签订补偿协议,支付补偿款给农民朋友,然后才能拆房。上述情况明显违反了房屋征收的流程,先拆房再谈补偿,已经违法了。

农村房屋拆迁的具体流程大概是这样的:

先确定征收范围并预告知农民,制定并公布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征求农民朋友意见,看大家对于补偿有无意见。

根据群众的意见然后完善补偿安置方案,然后公开发布。

接着发布房屋分户评估报告,确定每家每户的补偿金额及明细。然后组织大家签订补偿协议。

如果对于补偿不满意的农民,可以依法就评估报告提出异议,并要求重新评估。如果协商不下来,那么可以走法律途径维权。

显然,实践中的农村房屋拆迁,很多时候村委并没有给村民走这个救济流程的机会。村里或许根本就是想要快刀斩乱麻,一次性搞定拆迁,完成上级交办的目标任务,而没有顾及农民朋友的补偿是否合理。

补偿500-600元,能让你买上最近地段的房子吗?如果不能,那就不合理!

房屋征收补偿,有一个基本的核心补偿原则,即“不得降低被征收人原有生活水平”。简单讲就是拆了你的房,给到你的补偿款,要能确保你能在最近地段买到同等规模面积的房屋。这就叫保持了你原有生活水平。如果不能,那就不合法不合理了,是可以要求提高补偿的。

当然,补偿是否合理,要看其补偿方式。如果是划地重建,另外给您划拨一块宅基地建房,而且您被征收的房屋也是土瓦房的话,那么补偿500-600元/平,基本差不多了。

如果是提供了安置房,然后另外给您补偿500-600/平,这是合理的。

如果是货币补偿,只给500-600/平补偿,并且没有其他人头费,那就不合理了。

说实话,农村房屋拆除后,再要到就近的乡镇买房,单是补偿五六百元一平,是远远不够的。乡镇房价,低的也能有两三千一平。一对比,就会发现是很难进乡镇买房的。

村委来组织拆迁,一定要特别小心各种小手段

为什么这么说呢?从我们接到的咨询来看,农村拆迁,村委违法拆迁的手段实在太多了。比如不给看征收文件、给你签空白协议、或者收走你手里的拆迁补偿协议、找你家人代签不公平协议、故意压低补偿、先拆房后补偿等等。可以说违法拆迁的小手段层出不穷。

另外一方面由于一些地方的村委,法治意识不强,往往会导致拆迁流程不合法的情况出现。而要么农民朋友往往吃亏上当。

因此,必须提醒大家:

凡是征收必须补偿;凡是拆迁必须先签协议、先补偿,再搬迁、拆房。这是征收的核心原则。

本文标签: 房屋  宅基地  瓦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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