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团伙作案延长拘留羁押期限是合法的吗?
团伙作案延长拘留羁押期限是合法的,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羁押的,对团伙作案的犯罪嫌疑人,最长可以拘留三十七天。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二、团伙作案要一起开庭吗
在法律上,共同犯罪案件是否必须一起审理,是没有强制性规定。所以在法院审判实践中,对共同犯罪是否一同审判,往往都是由经办法官和实际案件情况决定的。
一般情况下,共同犯罪案件可以合并审理的,都会合并审理,这样会比较容易查明事实,必要时还方便对质,通常也比较节约司法资源,减少诉累,至少经办法官不需要就同一案件开很多次庭。
当然了,由于犯罪嫌疑人未能同时抓捕、涉及未成年罪犯等各种原因,经办法官是可以分别开庭对共同犯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进行审判的。
而且对被告来说,最重要的就是找个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尽可能收集证据资料或尽职审查已有证据资料,以便尽可能在法院庭审中,扭转乾坤,最好就是能够争取到从轻、减轻处罚,甚至缓刑。
在我们现实生活当中,目前对属于团伙作案的犯罪嫌疑人,在进行侦查过程当中需要采取刑事拘留等相关的措施,是可以由公安机关具体来进行处理的,因为公安机关实际上是想询案件的侦查方面的一些权力的,并且对于这类型的案件,犯罪嫌疑人可以延长拘留的期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