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安机关传唤嫌疑人反抗怎么办?
传唤嫌疑人反抗的,进行拘传。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需要拘传的犯罪嫌疑人,或者经过传唤没有正当理由不到案的犯罪嫌疑人,可以拘传到其所在市、县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场所进行讯问。需要拘传的,应当填写呈请拘传报告书,并附有关材料,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七十八条
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需要拘传的犯罪嫌疑人,或者经过传唤没有正当理由不到案的犯罪嫌疑人,可以拘传到其所在市、县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场所进行讯问。需要拘传的,应当填写呈请拘传报告书,并附有关材料,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二、传唤的最长时间是多久?
传唤的最长时间为二十四小时。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八十三条
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情况复杂,依照本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将传唤的原因和处所通知被传唤人家属。
三、传唤可以异地吗?
刑事传唤不能异地进行。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是指户籍地、经常居住地。刑事传唤的对象是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传唤后必须使用讯问笔录、而不能使用询问笔录。对证人或不明确是犯罪嫌疑人的不能适用刑事传唤。刑事传唤不能异地进行。
但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是指户籍地、经常居住地。传唤时间最长不超过12小时。拘传和传唤是两种不同性质的诉讼行为,拘传是法定的刑事强制措施的一种,拘传具有一定的强制性。
而传唤就是通知,不具有强制性,这是两者的根本区别。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
传唤的时间一般是在十二个小时之内的,最长不能超过二十四个小时,否则就是不符合规定的。如果是在传唤过程中遭到犯罪嫌疑人的反抗的话可以向相关部门申请拘传的,同时传唤是不可以进行异地传唤的,因为传唤不属于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