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女儿有继承权吗(宅基地儿女有没有继承权?)

法律专题2023-09-10 02:35:17未知

农村宅基地女儿有继承权吗(宅基地儿女有没有继承权?)

一、农村宅基地女儿有继承权吗?

单就宅基地使用权是不能继承的。农村的宅基地是属于集体的,村民对宅基地只是享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但宅基地上有自建房的,自建房是个人合法财产,可以继承。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的定义】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二、遗产的法定继承顺序是怎样的?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三、哪些财产不能作为遗产继承?

1、承包经营权,承包经营权本身不能作为继承的客体;

2、与人身有关的和专属性的财产权;

3、国有资源使用权以及宅基地使用权。

四、遗产继承纠纷怎么起诉?

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

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

综上所述,不能继承宅基地的原因并不是因为继承人是女性,是因为宅基地不是个人财产,在宅基地上有自建房的情况下,在继承自建房的同时,也一并继承了对宅基地的使用权,如果宅基地上已经没有房子,使用人去世后,村委会可以收回宅基地。

本文标签: 宅基地  继承权  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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