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员工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是什么?
1、如果劳动合同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当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准。应当注意的是,如果劳动合同的工资项目分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职务工资”等,应当以各项工资的总和作为基数计发加班费,不能以“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或“职务工资”单独一项作为计算基数。
2、如果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或者合同约定不明确时,应当以实际工资作为计算基数。凡是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都属于实际工资。
3、在确定职工日平均工资和小时平均工资时,应当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规定,进行折算。
4、实行计件工资的,应当以法定时间内的计件单价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
5、加班费的计算基数低于当地当年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以日、时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
二、工作日加班怎么计算工资?
首先,根据法律规定,平时的工作日加班,公司应该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作作为报酬。
其次,公司在其他时间安排加班,比如节假日、休息日加班,就要按照以下的标准计算加班费:
1、休息日加班,公司应当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作为报酬;
2、节假日加班:须经过员工本人同意,如加班应该按照员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具体而言,可以根据以下的计算公式确定加班费:
1、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等于加班工资基数的300%;
2、法定节假日小时加班工资等于加班工资基数的300%;
3、休息日加班工资等于加班工资基数的200%;
4、休息日小时加班工资等于加班工资基数的200%。
劳动者的加班费基数可以协商确定,在平时的工作日加班,公司给员工的工资是正常工资的1.5倍。在实际工作中没有得到劳动者的同意,用人单位不能强制要求员工加班,在安排员工加班之后,应当及时安排劳动者补休,否则要支付给员工2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