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共同犯罪是一种比较复杂的犯罪类型,由于每名同犯的到达时间不同,特别案件的异地管辖或指定管辖,公安机关侦查和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都有期限限制等,各种原因导致各共犯可能不在一个案件中审理。
那共犯包括哪些形式,有哪些?网友咨询:共犯包括哪些形式有哪些?上海华荣律师解答:我们在刑事法理上一般按照四个不同的标准,把共同犯罪的形态分为四大类八种:
一、任意性共同犯罪与必要共同犯罪:根据共同犯罪能否按照法律规定任意形成的划分;
二、共同犯与事先无通谋之共同犯罪:按共同犯罪目的形成的时间划分;
三、简单共同犯罪与复合共同犯罪:根据共同犯罪者之间的分工而进行的划分;
四、一般共同犯罪与特别共同犯罪:根据共同犯罪的组织形式进行划分。
刑法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的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按所犯罪行分别处罚。
上海华荣律师事务所律师解析:
尤其要注意继承的同谋,包括继承的实施犯、继承犯。
在实施了部分实施者已实施部分实施者行为后,后行为人出于共犯的故意参与实施犯罪或提供帮助的情形。
(1)在共同犯罪过程中,中途入伙者构成共同犯罪。
请注意两个例外:即使已经构成既遂,随后加入的人员也构成共同犯罪:
①在继续犯的情况下,前行为人已实施到犯罪既遂,只要犯罪行为尚未完全停止,后行为人仍可参与构成共同犯罪。
②短缩型二行为犯(缩缩型二行为犯)的基本特征是,“完整”的犯罪行为原由两种行为构成,但是刑法规定,只要行为人实施了第二种行为,即实施了第一种行为(即采取短缩行为的行为),在不要求肇事者客观地实施第二种行为的情况下(已遂);同时,如果肇事者不是为了实施第二种行为,即便客观地实施了第一种行为,也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