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战时拒绝、逃避征召、军事训练罪需要哪些犯罪构成?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兵役管理活动。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战时拒绝、逃避征召或拒绝、逃避军事训练,情节严重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只能是预备役人员,非预备役人员不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
本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在战时,且为国家的征召或者军事训练而仍故意拒绝或逃避。
二、构成战时拒绝、逃避征召、军事训练罪逮捕条件有哪些?
(一) 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二) 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三) 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
三、战时拒绝、逃避征召、军事训练罪的定罪证据需符合哪些要求?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四、构成战时拒绝、逃避征召、军事训练罪会被单位开除吗?
构成战时拒绝、逃避征召、军事训练罪很有可能会被开除,根据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法定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综上,同时具备以上四方面构成要件的,可以战时拒绝、逃避征召、军事训练罪定罪量刑,我国法律制度中对该罪规定的判刑标准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如果犯罪嫌疑人认罪态度好,积极配合调查处理,法院都会适当从轻判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