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平常生活中所说的“假离婚”,是指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没有离婚的真实意思,而是因为双方通谋,或者一方受对方欺诈而作出离婚的意思表示。
生活中常见的虚假离婚,包括两种情形:一是通谋离婚,二是欺诈离婚。
1、通谋离婚。通谋离婚是指婚姻当事人双方为了共同目的,或者各自的目的,串通暂时离婚,等目的达到后再复婚的离婚行为。比如,限购买房,或者规避债务。
2、欺诈离婚。欺诈离婚是指一方当事人为了达到离婚的真正目的,采取欺诈手段,向对方许诺先离婚后再复婚,以骗取对方同意暂时离婚的行为。
事实上,通谋离婚和欺诈离婚都是法律所不允许的,但是,值得注意的是现实中存在很多利用欺诈方式离婚的,导致被欺骗方起诉的事情屡屡发生。
我们需要知道的是,从法律上讲,是没有“假离婚”一说的。“假离婚”后,一方如不同意复婚的,财产分割部分也不能反悔。
离婚的方式只有两种:一是协议离婚,到婚姻登记处办理;二是诉讼离婚,到法院按法律程序办理。一旦婚姻关系解除,法律上与真离婚产生一样的法律效果。
因此,通过婚姻登记机构处理的虚假离婚无法获得婚姻关系的救济,所产的后果应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虽然夫妻之间需要信任,但不要过分相信彼此的感情是多么真实,也不要测试人性的贪婪和外部诱惑。太多时候,情感无法承受生活中的琐碎。
我们办理的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中,如果一方有证据证明离婚协议书中的财产分割办法,不是自己的本意,是可以起诉至法院,要求重新分割财产的,并且,胜诉了。
李律师在这里的建议是,即便你们真的有什么情况必须先“假离婚”,对于离婚协议中的约定,也要做到相对公平,这样,即便一方离婚后不肯复婚,另一方也不至于在子女抚养和财产上太吃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