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商业贿赂行贿方的处罚是什么(商业贿赂行为的危害有哪些)

法律专题2023-04-29 00:07:51佚名

对商业贿赂行贿方的处罚是什么(商业贿赂行为的危害有哪些)

一、对商业贿赂行贿方的处罚是什么?

1、对商业贿赂行贿方的处罚可能如下:

《刑法》

第三百九十条 【行贿罪的处罚规定】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对侦破重大案件起关键作用的,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3、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行贿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

(2)行贿数额不满1万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为谋取非法利益而行贿的;

(2向3人以上行贿的;

(3向党政领导、司法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行贿的;

(4致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已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二、行贿罪与受贿罪的区别是什么?

(1)因被国家工作人员勒索给予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但国家工作人员索取贿赂的行为成立受贿罪。

(2)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而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不是行贿;但国家工作人员接受财物后谋取正当利益成立受贿罪。

(3)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而给予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构成行贿罪;但国家工作人员没有接受贿赂的故意,及时将财物退还或者上缴有关部门的,不成立行贿罪。

不管是出于商业目的,还是其他的目的,都不得向国家工作人员等实施行贿行为。否则若是行贿系给若是超过一万元,或者是行贿数额虽然不足一万,但是却累计向三人以上实施了行贿行为、或者是因为为谋取非法利益而行贿,那么也有可能会犯行贿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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