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合同没写违约金多少对方违约怎么办?

法律专题2023-07-28 22:40:26佚名

租房合同没写违约金多少对方违约怎么办?

双方在租房合同中没有写明违约金多少,事前也没有作出口头约定,那么在一方违约了的情况下,并不意味着违约的一方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和支付违约金,另一方可以按照《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到法院进行起诉,或者双方约定指定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五百一十一条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依照规定履行。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因债权人原因增加的履行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二条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知,租房合同中未写明违约金额的多少,并不会导致一方因另一方的违约造成的损失无法得到合理的赔偿,双方仍可就该问题对合同进行补充,如果双方无法在该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到法院进行起诉亦或者双方约定制定仲裁机构进行仲裁。虽然问题可以得到解决,但是过程中就是要复杂一些,双方在制定租房合同时,应当检查清楚合同内容是否有遗漏,这样当纠纷发生时,也可以得到最有效且方便快捷的解决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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