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拿到手指十级工伤鉴定书后可以享受怎样的工伤待遇?
1、拿到手指十级工伤鉴定书后可以享受的工伤待遇为获得7个月的本人工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2)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3、十级伤残的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4、符合下列条件的,可办理工伤医疗费报销业务:
(1)已参加工伤保险;
(2)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
(3)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工伤的(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4)需转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须在新源县社保局填写《新源县工伤职工转院转诊申请表》,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批准同意。
(5)工伤认定单位与缴费单位须一致。
二、十级工伤鉴后可以获得哪些赔偿?
1、医疗费
按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支付。
2、伙食补助费
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3、交通、食宿费
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产生,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4、康复治疗费
须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按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支付。
5、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2)劳动合同期满,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七到十级分别为15、10、8、6个月本人工资),以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七到十级分别为15、10、8、6个月本人工资)。
6、停工留薪期工资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员不管是手指,还是其他部位受伤,若是想要被鉴定工伤等级,首先需要被认定为工伤,再者根据规定,需要等待伤情稳定之后才可以提出伤残鉴定的请求,在经过鉴定后,若是确定伤情为一到十级的伤残,那么可以享受相关的伤残工伤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