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还允许出国吗?
1、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不能出国,被取保候审人应当保证随叫随到。
2、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若是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人民检察院对于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嫌疑人,以及其他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
如果犯罪嫌疑人被批捕后当患有严重疾病、处于怀孕哺乳期间以及不会给社会大众造成危害的情况下是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的,那么在办理取保候审时也是需要保证人支付一定的保证金或者是提供提供担保才可以,同时在确定保证金时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造成的危害来确定。
二、取保候审需要缴纳保证金吗
1、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2、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与本案无牵连;
(2)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3)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4)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取保候审措施的适用必须要符合《刑法》和《刑事诉讼法》当中的相关规定,比如说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是独立适用附加刑的,都可以采取取保候审措施。而对于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之后,犯罪嫌疑人必须要遵守法律规定,不能离开所居住的地区,也不能够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