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业主拖欠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怎么做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欠缴物业费,造成业主与物业之间产生纠纷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者由业主委员会催告业主尽快交纳,否则物业公司在多次书面催缴无果的情况下,可能会选择向管辖权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缴物业服务费,经法院审理认定业主无正当理由情形下欠缴物业费,法院会判决要求业主履行物业服务合同进行补缴并支付滞纳金,判决生效之后如果业主依然拒不履行债务,物业公司还可以选择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约束力。业主以其并非合同当事人为由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业主如果认为物业公司违规收费,则可以要求物业公司对收费标准予以解释说明,如果其确实违反了物业合同或法律法规的规定,则可以提出抗辩。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41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二、物业公司乱收费怎么办?
业主大会成立前,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根据评定的物业管理服务等级和政府指导价确定。如果是物业乱收费可以向以下部门投诉;
1、向物价局投诉,前期物业收费要经过物价局批准,物价局对物业公司执行收费规定,有权有义务监管;
2、向房管局投诉,房管局是物业公司的行业管理部门,有义务对物业公司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3、向消费者协会投诉;
4、向法院起诉;
5、成立了业主大会的,可以向业主大会反映。
综上所述,业主入住小区后,应当按年缴纳物业费,如无故拖欠,发生物业费纠纷,物业公司可以通过协商、向业主委员会反映或者去法院起诉等方式解决。一般情况下物业公司不会直接起诉,而是沟通解决,对拖欠数额大、沟通无效的,才考虑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