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法运输危险物质罪判多久?
根据规定非法运输危险物质罪的量刑规定具体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害性、放在当代的社会,目前如果非法运输一些危险的物质,那么将会导致社会公共安全遭受到破坏,同时也是属于侵犯我们国家对于危险物质管理的制度,所以在这种状况之下需要严格的按照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二、非法运输危险物质罪的犯罪构成是怎么样的?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国家的核材料管理制度。核材料是一种用来在原子反应堆中进行核聚变,同时产生原子能的放射性物质,其本身具有放射性,极易对人体造成损害。核材料一旦落入犯罪分子之手并用于违法犯罪活动,后果将不堪设想。我国目前也已经出现了非法买卖、运输核材料的犯罪。因此,为了维护公共安全,国家必须对核材料的买卖、运输实行统一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买卖、运输核材料都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核材料买卖、运输的规定,国家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买卖、运输核材料。凡违反国家有关核材料买卖、运输的规定,擅自买卖、运输核材料,危害公共安全的,都必须运用《刑法》武器予以严惩。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买卖、运输、储存核材料的行为。非法买卖核材料是指违反国家对核材料的管制规定,未经国关都门批准,以金钱或者实物作价,擅自购买或销售核材料。非法买卖核材料具体有三种情况:
(1)没有经过国家有关门的批准而擅自购买或销售核材料,
(2)超出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种类而购买或销售核材料;
(3)超出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数量购买或销售核材料。
3、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构成。根据本条第3款的规定,单位也可成为本罪主体。单位非法从事买卖、运输核材料的活动,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应按本罪论处。
4、主观要件
本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犯罪,即明知是核材料而非法买卖、运输,其动机则可能多种多样,有的为了营利,有的为了实施其他犯罪。不同的动机一般不影响定罪。
在当代的社会,目前如果存在非法运输危险物质行为的话,首先是侵犯到我们国家的社会公共安全,导致不特定多数人都处于一个危险的状态,其次就是对于我们国家的危险物质管理秩序也会造成破坏。这是属于《刑法》第125条当中的犯罪行为,对此判处三年以上1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