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财产分割收条如何书写?
离婚财产分配收据的写法是居中写标题,标题的话就是收据,正文当中写收到当事人所支付的具体的财产的数值,还有物品的总量及规格等,落款是收钱人的名字,时间。不过,分配完财产之后一般也不需要开收据的,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就是很好的证明。
(一)标题
标题写在正文上方中间位置,字体稍大。标题的写法有两种。
一种是直接由文种名构成。即写上“收据”或“收据”字样。
另一种是把正文的前三个字作为标题,而正文从第二行顶格处接着往下写。如用“今收到 ”、“现收到”、“已收到”作标题。
(二)正文
正文一般是在第二行空两格处开始写,但以“今收到”为标题的收据是不空格的。正文一般要写明下列内容,即写明收到的钱物的数量、物品的种类、规格等情况。
(三)落款
落款一般要求写上收钱物的个人或单位的名称姓名,署上收到的具体日期,一般还要加盖公章。
是某人经手的一般要在姓名前署上“经手人:”的字样。是代别人收的,则要在姓名前加上“代收人:”字样。
二、离婚财产分割依据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现在如果真的需要开收据的话,可以直接买正规的收据条,收据条上面有收据固定的格式,双方当事人只需要按照实际情况在收据条上填写具体的信息就行。当然了,收据条一般都是类似于在货物交易的过程当中才要开收据的,分配财产犯不上开收据。
在我国的夫妻离婚之后,是一定要及时的对双方之间的财产进行分割的,此时需要注意的是,收到离婚协议财产一方,此时是可以书写相应的收条,也是可以不书写相应的收条的,但是是否书写,都是当事人自主决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