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侵害法人名誉权处理的方式是什么?
侵犯法人名誉权的,如果不构成犯罪的,给予侵权人治安管理处罚,一般是处行政拘留和罚款;构成犯罪的,按侮辱罪、诽谤罪追究刑事责任。
1、侵犯法人名誉权的,侵权人会受到以下的处罚:
(1)、如果不构成犯罪的,给予侵权人治安管理处罚,一般是处行政拘留和罚款;
(2)、如果构成犯罪的,按侮辱罪、诽谤罪追究刑事责任。
2、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犯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二、怎样才算是侵犯公司法人名誉权?
1、行为人客观上存在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并为第三人知悉。侵权人实施了侮辱、诽谤等行为。
所谓侮辱是指以语言或行为公然损害他人人格,毁坏他人名誉的行为。侮辱既可以以口头方式进行,也可以以行为方式进行。其表现形式是将现有的缺陷或其他有损于人的社会评价的事实传播出去,以诋毁他人的名誉,让其蒙受耻辱。
所谓诽谤,是指捏造和散布一些虚假事实、破坏他人名誉的行为。诽谤的方式有口头和文字等两种方式,其内容包括捏造和散布一切有损于他人名誉的虚假事实,如诬蔑他人犯罪、品行不端等。其特征可以称之为无中生有。
2、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这种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
比如医院未经患者同意,无意中公布了患者患有淋病、梅毒、麻风病或艾滋病等病情信息,使患者名誉受到损害。无论故意或过失,只要侵权人在主观上有过错,并在客观上造成他人的社会评价降低,即属于侵犯了他人的名誉权。
3、被侵害的对象应当是特定的人。
所谓特定的人是指具体的自然人或法人。如果没有特定的人,则在法律上就不存在所谓的受害人了。但是,如果有些文学作品在描写中对特定的人进行了侮辱或诽谤,虽然使用的是代号或假名,但读者一看便可知晓其所指的对象是谁,这显然不能因其使用代号或假名而否定作者侵权。因此,如果所指定的对象是特定环境、特定条件下的具体人,即使没有指名道姓,同样可以构成对他人名誉权的侵害。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侵犯法人名誉权的,如果不构成犯罪的,给予侵权人治安管理处罚,一般是处行政拘留和罚款;构成犯罪的,按侮辱罪、诽谤罪追究刑事责任。
在日常生活中,如果是公司法人、团体法人等法人组织的的名誉权遭到行为人的不法侵害的话,此时法人组织是可以要求实施侵权行为的行为人予以精神损害赔偿以及财产损害赔偿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在计算赔偿数额的时候,是要按照法定的标准计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