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已生效夫妻债务判决后怎么办?
已经判决的,债权人可以在一审判决生效六个月之内申请再审;但是申请再审的债权是有夫妻一方与他人恶意串通或一审时有债权人不知情等情况的,才可能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
以前已经判了的共同债务,以后没还清之前永久都是共同债务,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婚内一方为了维持共同生活和经营的需要所借的债务,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双方均有义务偿还。若是婚内的借款是为了个人的不当开支,不是为了维持共同生活需要的,另一方也不知情的,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还需要综合考虑才能做出判断,比如:借款是否是为了维持共同生活的需要。
二、夫妻共同债务认定要求是什么?
1、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已经下达判决书后,要按照判决书的规定执行,夫妻双方签字确认的债务,一方签字后经过另一方追认,夫妻二人共同承认的债务,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但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上面提到的这些情况,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要共同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