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死亡一人重伤三人入罪是入罪标准吗?

法律专题2024-02-29 20:09:07佚名

安全生产死亡一人重伤三人入罪是入罪标准吗?

是。危害生产安全犯罪的量刑标准:原则上以死亡一人、重伤三人,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作为入罪标准。

生产安全事故从重处罚情形:未依法取得安全许可证件或者安全许可证件过期、被暂扣、吊销、注销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关闭、破坏必要的安全监控和报警设备的;已经发现事故隐患、经有关部门或者个人提出后,仍不采取措施的;一年内曾因危害生产安全违法犯罪活动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采取弄虚作假、行贿等手段,故意逃避、阻挠负有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实施监督检查的;安全事故发生后转移财产意图逃避承担责任的。从严处罚。

生产安全事故从轻处罚情形:在安全事故发生后积极组织、参与事故抢救,或者积极配合调查、主动赔偿损失的,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故意阻挠抢救可定性为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对于某些黑煤窑、矿山业主在安全事故发生后,为掩盖事故事实、逃避法律追究,不仅不组织抢救和向相关部门报告,反而故意隐匿、遗弃事故受伤人员,甚至作出堵塞出事矿井、掩盖事故真相的恶劣行为,导致被困人员和被隐匿、遗弃人员死亡、重伤或者重度残疾等清洁严重的,依法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最高可判十五年:明知存在事故隐患、继续作业存在危险,仍然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利用组织、指挥、管理职权强制他人违章作业,或者采取威逼、胁迫、恐吓等手段强制他人违章作业,或者故意掩盖事故隐患组织他人违章作业的,均应认定为“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法定最高刑为有期徒刑十五年。

隐名持股人认定为犯罪主体:针对“隐名持股人”,司法解释明确规定,负有组织、指挥或者管理职权的实际控制人、投资人,或者对安全生产设施、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负有直接责任的实际控制人、投资人,可以认定为相关犯罪的犯罪主体,以严密刑事法网,确保刑罚效果。

危害生产安全犯罪按照具体的情况进行认定,如果故意阻挠抢救可定性为故意杀人,安全事故发生后,为掩盖事故事实,导致被困人员和被隐匿、遗弃人员死亡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最高可判十五年。

本文标签: 一人  重伤  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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