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非法拘禁罪可以撤案吗
可以。
公安机关对非法拘禁罪进行立案后,是可以进行撤案的,撤案的情形有很多,如因报案人主动撤销,犯罪情节轻微,已过追诉时效,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而撤销案件的等。
犯非法拘禁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非法拘禁罪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非法拘禁罪的,从重处罚。
二、非法拘禁罪和非罪的界限是什么
1、划清一般非法拘禁行为与非法拘禁犯罪。
非法拘禁行为,只有达到相当严重的程度,才构成犯罪。因此,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危害大小、动机为私为公、拘禁时间长短等因素,综合分析,来确定非法拘禁行为的性质。
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司法实践中,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犯罪处理:
(1)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非法拘禁无辜群众,造成恶劣影响的;
(2)非法拘禁他人,并实施捆绑、殴打、侮辱等行为的;
(3)多次大量非法拘禁他人,或非法拘禁多人,或非法拘禁时间较长的;
(4)非法拘禁,致人重伤、死亡、精神失常或自杀的;
(5)非法拘禁,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2、划清违法拘捕与非法拘禁罪的界限。
两者的区别主要在于违法拘留、逮捕是违反拘留、逮捕法规的行为,一般是司法人员在依照法定职权和条件的情况决定、批准、执行拘捕时,违反法律规定约有关程序、手续和时限,并不具有非法拘禁的动机和目的。
如:一般的超时限报捕、批捕;未及时办理、出示拘留、逮捕证;未依法及时通知犯罪嫌疑人家属或单位;未先办理延期手续而超期羁押人犯的等,都不构成非法拘禁罪。因各种客观因素造成错拘、错捕的,也不构成犯罪。
对于非法拘禁罪在认定的时候需要区分和一般非法拘禁行为以及违法拘捕的区别,一般非法拘禁行为是不构成犯罪的,只有情节相当严重的情况下,才会构成非法拘禁罪,而违法拘捕主要在于违反了关于拘留逮捕的相关法规的行为。非法拘禁罪在立案以后是可以撤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