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告期间,即从法院在报纸上正式发出公告之日起至公告期满的时间。
2、有关专业机构进行审计、评估、资产清理的期间等等。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