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旁系三代亲属不能结婚,法律明确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禁止结婚,如果结婚的,也属于无效婚姻,当事人之间并不具备法律意义上的夫妻关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