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通缉之前公安会来家里抓人。
通缉是公安机关对在逃的犯罪分子通令缉捕的紧急侦查措施。通缉的对象包括罪该逮捕尚未拘留、逮捕时逃跑的和被拘留、逮捕后脱逃的两种情况。被通缉的对象必须是依法应当逮捕而在逃的犯罪嫌疑人,包括已经被捕而在羁押期间逃跑的犯罪嫌疑人。如果犯罪嫌疑人没有在逃,是不会适用通缉的。而逮捕,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实施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逃避侦查、审判或者发生社会危险性,而依法剥夺其人身自由,予以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因此,犯罪嫌疑人若没有逃跑,是不会被通缉的,但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一些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也就是会到家里去抓人。
二、《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