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效身份证明、户口簿
(2)收入证明(除单位收入证明外,还可选择提供存款证明、有价证券、其他房地产证明及其他收入证明等)2)
(3)首付款凭证
(4)买卖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5)《二手房抵押贷款申请表》采用完全抵押的贷款方式和阶段性担保加抵押的贷款方式中过户后向我行申请贷款的,还需提供房屋产权证明资料。
2.售房人需提供的资料:
(1)售房人(含共有人)身份证
(2)所售房屋的产权证明文件
(3)如房屋已出租,须提供租户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证明文件
(4)售房人为法人的,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等有关文件(若所转让房产为国有资产,还须提供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同意转让的证明文件)
(5)所售房屋为涉案类房产的须提供法院函件,用于房产可拍卖确认采用完全抵押的贷款方式和阶段性担保加抵押的贷款方式中过户后向我行申请贷款的,可以不提供售房人的资料。
3.除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银行规定的其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