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名信用卡套现判几年,还是这个根本不用承担责任

法律知识2023-08-02 20:34:56未知

冒名信用卡套现判几年,还是这个根本不用承担责任

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成立信用卡诈骗罪。所谓冒用是指非持卡人以持卡人的名义使用持卡人的信用卡而骗取财物的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个人诈骗数额较大是指5000元以上。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冒名使用他人的信用卡,诈骗数额较大的,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最终定罪量刑由人民法院依法确定。以上建议供您参考。
本文标签: 信用卡  持卡人  最高人民法院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大家正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