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的范围是哪些

法律知识2023-09-30 20:35:19佚名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的范围是哪些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本文标签: 发生  劳动争议  仲裁法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大家正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