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制征地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用地单位或个人向景区土地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下列资料:
1、用地申请书;
2、计划部门批准项目设计任务书或立项批复;
3、规划区内的建设用地必须提供建设部门规划许可证(含用地红线图);
4、建设资金落实证明;
5、提供其他相关资料。
征用土地方案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景区土地行政管理部门,将征用土地方案在被征用土地所在的村、组予以公告。征地公告内容包括: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用土地的用途、范围、地类、面积以及征用土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期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