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2023-06-17 16:48:49未知
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获取非法利益,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我国非法经营同类营业案件的立案标准有哪些规定
涉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需要怎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