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侵犯的客体是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和证券市场的管理秩序。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背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利用职务便利,通过操纵上市公司从事不正当、不公平的关联交易等非法手段,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3、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指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法律知识2023-08-14 19:19:18未知
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的构成要件应是什么
信用卡之前一直用,一年多没用过了还能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