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赔偿保险金,被保险人为另一方垫付的医药费保险人最后赔付给被保险人。
被保险人索赔时,应当向保险人提供以下材料:
(1)交强险的保险单;
(2)被保险人出具的索赔申请书;
(3)被保险人和受害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被保险机动车行驶证和驾驶人的驾驶证;
(4)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或者人民法院等机构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及其他证明;
(5)被保险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自行协商方式处理交通事故的,应当提供依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的记录交通事故情况的协议书;
(6)受害人财产损失程度证明、人身伤残程度证明、相关医疗证明以及有关损失清单和费用单据;
(7)其他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