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夫妻双方在协议离婚时未约定抚养费,可以通过提起抚养费之诉,请求人民法院确定抚养费。
2、抚养费之诉一般是以子女的名义提起,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作为法定代理人,参加诉讼。
3、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根据审判实践,按以下标准判决:
(1)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
(2)无固定收入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