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可能对原审被告宣告无罪的;
(二)原审被告人在本条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人民法院未受理的;
(三)属于疑难、复杂、重大案件的不符合前款规定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检察院要求抗诉,抗诉没有时效限制,审判机关自纠不在此限
2.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如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书面或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根据刑事诉讼审判监督程序的规定,当事人、被害人及其家属或其他公民,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判决,可以向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提示申诉,但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因此如确有冤枉,通过申诉将可得到改正
3.《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