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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
董事会召开形式有什么 董事会召开形式有什么影响
法律知识
2023-08-16 20:33:25
佚名
1、定期召开。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会议;
2、临时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每次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可以另定召集董事会的通知方式和通知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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