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务处分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六种。政务处分的,首先在此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记过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政务记过处分满十二个月,有悔改表现,且并没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应当解除处分。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第十五条 公职人员有两个以上违法行为的,应当分别确定政务处分。应当给予两种以上政务处分的,执行其中最重的政务处分;应当给予撤职以下多个相同政务处分的,可以在一个政务处分期以上、多个政务处分期之和以下确定政务处分期,但是最长不得超过四十八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