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中所指的“私闯民宅”是指有恶意企图的人在没有经过主人同意的情况下就擅自闯入他人住宅的行为,一般这种行为都会给住户的人身财产有着安全威胁干扰住户的正常生活,因此只要不是非法的就不会算是私闯民宅。
根据《宪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害公民的住宅。即公民住宅的不可侵犯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与公民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等权利一样同等重要,同样受法律的保护。基于此,我国《刑法》规定了非法侵入住宅罪,构成此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构成此罪的从重处罚。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