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儿女没有义务赡养与父亲同居的老太,因为对方没有与父亲结婚。就算是对方已经与父亲办理了结婚登记,那没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也不用赡养继母。成年子女只需要赡养自己的父母即可。
2、法律依据:《民法典》
(1)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2)第一千零七十二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
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