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政处罚决定书是寄给当事人的。行政处罚书送达方式有当场交付、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转交送达以及公告送达。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一条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同意并签订确认书的,行政机关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将行政处罚决定书等送达当事人。
法律知识2023-09-21 12:52:01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