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予批捕的申诉材料哪些(不予批捕的申诉材料哪些可以提交)

法律知识2023-10-24 12:51:46佚名

不予批捕的申诉材料哪些(不予批捕的申诉材料哪些可以提交)

1、申诉书一式两份,需是申诉人亲笔签名的原件,要注明联络方式。
2、拟提出申诉的生效法律文书的复印件一式两份。
3、其他证据材料。
嫌疑人对检察院批准逮捕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决定不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应当将复查决定告知被害人。对人民检察院维持不起诉决定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被害人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有关案件材料移送人民法院。
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将再审申请书副本发送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书面意见;不提交书面意见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查。人民法院可以要求申请人和对方当事人补充有关材料,询问有关事项。
本文标签: 两份  申诉人  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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