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用司法资源该怎么判定(司法权滥用)

法律知识2023-11-21 17:59:11佚名

滥用司法资源该怎么判定(司法权滥用)

1.滥用民事诉权是指当事人明知或应当知道自己的请求缺乏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为了达到自己的某种不正当目的,利用法律赋予的诉讼权利,以合法形式进行不正当的诉讼,以期通过诉讼纠缠法院或对方当事人,从而造成不必要的人力和财力及司法资源浪费的的行为。其特征有三:(1)滥用民事诉权行为是行为人出于非法目的,不正当行使诉权,给对方造成损害,这时本质特征;(2)滥用诉权行为具有行使诉权的表面形式,这时形式特征;(3)滥用诉权行为是一种侵权行为,具有违法性,这是法律特征。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本文标签: 自己的  不正当  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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