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不能,保外就医的医疗场所需要经过批准的,是不能随便更换的。需要离开保外就医所在地,应当事先向监督执行的机关汇报并获得批准。
2、对于保外就医人员实行社区矫正,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旗)。未经司法行政机关批准擅自离开居住的市、县(旗),经警告拒不改正,或者拒不报告行踪,脱离监管的,由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向批准、决定机关提出收监执行的建议书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法律依据:
《社区矫正实施办法》
第十一条 社区矫正人员应当定期向司法所报告遵纪守法、接受监督管理、参加教育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活动的情况。发生居所变化、工作变动、家庭重大变故以及接触对其矫正产生不利影响人员的,社区矫正人员应当及时报告。
保外就医的社区矫正人员还应当每个月向司法所报告本人身体情况,每三个月向司法所提交病情复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