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履行,依据法律的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的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合同订立时或者订立后履行前,按照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的金钱或其替代物。
定金作为一项合同制度,既有履行担保功能,也有违约救济功能,我国合同法律制度中的定金既有证明合同成立的作用,也有担保合同履行的功能,同时也包含违约救济的价值,所以,我国合同法律制度中的定金既是证约定金,也是违约定金。
3、定金的罚则,是指定金对违约方经济利益惩罚的规则,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作为我国合同的履行担保制度和违约救济制度,正是通过定金罚则的功效体现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