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动离职用人单位应当结清工资,但劳动者违法解除合同的应赔偿损失。
2.自动离职,指劳动者根据企业和自身情况擅自离职,而强行解除与企业的劳动关系的一种行为。或因辞职未准或要求解除合同未被同意,擅自离职或违约出走;或不辞而别;或因受优厚待遇诱惑而擅自“跳槽”等。
3.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自动离职是法律赋予的权利,用人单位不仅应当按出勤结清工资,而且应当按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