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双方当事人签订股权赠与协议;
2、双方可以对股权赠与协议进行公证;
3、公司变更股东名册,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如果股东与受赠人达成《股权赠与协议》,并经公证机构办理了公证,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五条规定:“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所以,股东不得以无偿或者未支付对价为由进行反悔。股权赠与适用股权转让的法律规定;
4、根据《公司法》第五百三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因此,如果是外部赠与的,需要取得其他股东的同意,然后到工商局办理股东变更程序。